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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行政法》16个核心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  辅导课程  2011-11-14  【字体: 】  Gzu521.com    我要评论(0)

  考点一  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  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考点二  行政组织
  【核心考点】组成部门的设立程序★;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办事机构、临时性★;部门司级、处级内设机构设立程序;编制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划分★;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考点二  公务员
  【核心考点】录用试用期;兼职禁止;回避★;不得辞职;辞退★;处分的设定、权限、效果、适用和解除★
  考点三  抽象行政行为
  【核心考点】行政法规的起草、审查、公布和解释;行政规章的起草、审查和备案★、立法冲突的解决、立法监督★
  考点四  具体行政行为
  【核心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效力、撤销和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和判断★
  考点五  行政许可
  【核心考点】特许;国务院决定和省级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授权与委托实施的区别★;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延续、听证★;撤回、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被告、举证、赔偿责任、补偿诉讼★
  考点六  行政处罚
  【核心考点】规章设定权★;授权实施、委托实施与集中实施★;从轻减轻处罚、一事不再罚、不成立;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治安处罚的传唤、检查、调解和简易程序;行政拘留的不执行和暂缓执行★
  考点七  行政强制
  【核心考点】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考点八  行政公开
  【核心考点】保密性审查;申请人个人资料★;收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考点九  行政复议
  【核心考点】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申请人与第三人;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程序:申请期限的起算、选择管辖、听证;决定:驳回、变更、和解与调解;附带赔偿决定;建议书与意见书的区别;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选择、前置★、终局
  考点十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核心考点】不予受理的案件: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裁决、刑事侦查★、行政调解与仲裁、行政指导★、重复处理★、暴力侵权
  考点十一  行政诉讼管辖
  【核心考点】级别管辖的中级法院:发明专利、海关★、证券、县政府★、重大共同和集团、国际贸易和双反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经过复议的案件★;特殊: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人身加财产权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不动产案件;裁定管辖
  考点十二  行政诉讼参加人
  【核心考点】原告:投资人、合伙★、股份公司★、非国有、农村土地使用权人、受害人、相邻权人、公平竞争权人、经复议案件;被告:被授权组织★、委托机关、派出机关、被撤销、假共同行为、经批准行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构、经复议案件★
  考点十三  行政诉讼程序
  【核心考点】起诉期限★:诉作为、诉不作为、诉经过复议的行为;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
  考点十四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核心考点】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举证责任:起诉不作为★;质证;审核认定:部分无效★、证明力;撤诉;缺席判决;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诉讼中止与终结;被告改变原行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考点十五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核心考点】一审判决:驳回、变更、确认;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和另行起诉;再审:裁定中止执行、发回重审;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考点十六  国家赔偿
  【核心考点】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主体、行为、结果★、因果★、时间★;行政赔偿:范围、请求人和义务机关、程序★、诉讼★;司法赔偿:不予赔偿的情形★、义务机关★、程序;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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