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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重点精讲第4章:教育目的

教师资格  辅导课程  2012-02-20  【字体: 】  Gzu521.com    我要评论(0)

  第四章 教育目的

  重点提示

  统观近几年全国各省的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考试,本章的内容多以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出现,而论述题很少见。本章的考查重点是:

  (1)教育目的的概念和结构;普通中小学教育的组成部分;素质教育的概念。

  (2)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概念及其代表人物与基本观点;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关系;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点。

  (3)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性质、特点、任务;我国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4)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

  考纲链接

  1.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培养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

  2.教育目的的作用: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激励作用、评价作用。

  3.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1)国家的教育目的。(2)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3)教师的教学目标。

  4.教育目的的结构:就是教育目的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教育目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即指明受教育者在知识、智力、品德、审美、体质诸方面的发展,以期受教育者形成某种个性结构。二是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即指明这种人符合什么社会酌需要或为什么阶级的利益服务。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对于明确教育方向、建立教育制度、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组织教育活动、进行教育管理、评估教育质量等,教育目的起着决定性的指导作用。

  5.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的一种倾向。

  个人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当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出发。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人,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增进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在他们看来,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只有在有助于个人的发展时才有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也应当以其对个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社会本位论者相反,他们主张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6.制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1)教育目的的制定受制于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①教育的目的是社会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的动态结合。②教育的目的受制于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③教育目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演进。(2)教育目的体现了人们的教育理想;(3)教育目的的确定必须考虑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建立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7.当前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3)培养现代人的品质,独立个性和创新精神。

  8.素质教育:(1)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2)是全面发展的教育。(3)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4)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9.普通中小学(包括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性质是基础教育;它的任务是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他们学习做人和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好基础,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

  10.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具有强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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