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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考试《行政法学》教程(4)

专业指导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6-12-30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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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oslash;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合法要件 }oOie-Y"U(%_4(J`@s6 [ 本 资 料 来 源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 http://Www.gzU521.com ] }oOie-Y"U(%_4(J`@s6

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2、权利要件3、法律要件4、目的要件。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一个行政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各项条件。它的选取应考虑要件的同层次性、涵盖性、均衡性和不重复性。其具体要件包括:第一, 行政主体及其职权合法。第二, 行政依据合法且充分。第三, 行为内容明确且正当。 第四, 行政程序合法且正当。

%26oslash;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效果。包括:1)公定力。行政处理的公定力指行政处理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表示尊重的一种效力。2)确定力。行政处理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理具有不受任意改变(撤销、变更、废止注销或吊销等)的法律效力。它包括形式确定力和实质确定力两个方面。形式确定力,又称不可争力,是行政处理对相对人而言的不可改变力,相对人不得任意请求改变该行政处理。指在复议或诉讼期满后相对人不能再要求改变行政处理。实质确定力又称不可变更力,是指行政处理一旦做出,非有法定原因或事由出现,应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任意变更自己所作的行政处理。 3)拘束力。行政处理的拘束力是指行政处理生效后,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4)执行力。执行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处理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执行力是实现行政处理内容的效力,这里的实现方式包括自行履行和强制履行。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强制履行,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对行政主体的强制履行通常则由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实现。

四、行政立法

%26oslash; 行政立法的涵义

行政立法是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以及有权机关的授权,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活动。行政立法的涵义: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其所针对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行政立法是委托立法或叫准立法。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其主体是法定的,权限是有度的。行政立法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立法的结果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 在我国,行政立法大致有如下三点意义:第一, 减轻立法的负担。 第二, 现代行政国家的需要。第三,"因地制宜"的需要。

%26oslash; 行政立法的种类

在我国行政法学的框架下,存在着授权立法和职权立法的两分法。1)授权立法。根据授权的来源不同,又可将授权立法分为以下三类:1.替代法律的授权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为《立法法》)第9条的规定,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事项,在尚未制定法律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2.特别授权立法。例如《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法条授权。即在制定的法律中专设一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就有关问题制定行政法规。2)职权立法。职权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有力的促进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26oslash; 行政立法的权限

1、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限 :1、为领导和管理各项行政工作制定和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2、尚未立法的事项先行制定行政法规3、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批准。

2、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立法权限。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3、地方政府的行政立法权:依据地方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深圳、汕头、珠海和厦门有地方规章的制定权。

4、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立法权限:制定行政政策,发布行政命令和制定行政法规并颁布执行。

%26oslash; 中国的行政立法体制

行政立法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立法主体的设置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是一个国家整个立法体制的一部分。我国行政立法主体设置:1、国务院立法(制定行政法规)2、国务院各部、委立法(制定部门规章)3、国务院直属机构立法(制定部门规章)4、地方行政机关立法(制定地方行政规章)5、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

%26oslash; 行政立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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