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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务问答

考试信息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5-11-16   【字体: 】   来源:上海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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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笔试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五类。公共科目考生必考,专业科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欲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可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报考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考生,专业科目除选择《政法》外还须参加《汉字输入技能》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2月17日,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2月18日,《汉字输入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二、《汉字输入技能》考试采用什么方式进行,如何选择输入方式? 
  答:本次考试采用上机操作方式,分为“看打”和“听打”两个部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看打”指提供一篇文档材料,使用汉字输入所提供的文档;“听打”指播放一段录音,使用汉字输入所听到的录音内容。考试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采用的输入方式和输入速度、准确率自动进行评分。 
本次考试使用的输入方式分为亚伟速录机输入和普通计算机键盘输入两大类,考生在报名时应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其中亚伟速录机输入为采用专门的速记输入设备,即使用亚伟速录机进行输入。普通计算机键盘输入则指在普通电脑上安装的键盘进行输入。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所使用的输入方式,否则考试将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如何选购参考书,在哪进行考前培训? 
  答:笔试科目考试不指定用书,《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参考书即日起可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自愿选购,专业科目参考书请根据考试大纲(可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下载)自行准备。 
  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时间为2005年11月14日-11月21日。 

  五、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根据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如何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本市考生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2005年11月20日上午9:00-下午15: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办理,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特困生最多可以免除报名费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门专业科目以及《汉字输入技能》考务费。 

  七、何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清考试费用后,务必在2005年12月10日上午10:00-12月16日下午16:00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一经缴费确认,不再办理退考,不得更改、增减考试科目;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他人照片进行报名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网上报名后,未按时缴费或下载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 
  (六)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自行修改,逾期不再办理; 
  (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成功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方可退场,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三)考生须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类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五)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登分)单上签名; 
  (六)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七)在答题卡上作答,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作答,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作答,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九)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十一)考点无停车条件。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自行到网上下载。 

  十一、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考试成绩于2006年1月14日上午10:00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com)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公布,考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声讯电话95001966或短信(编辑“准考证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89995657,联通用户发送到89995657,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7975657)预定的方式获知。  

  十二、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5*1  

责任编辑:gzu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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