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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p74):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4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p86):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4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p86):亦称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44.劳动合同的形式(p89):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 45.劳动合同的订立(p89):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46.平等自愿原则(p90):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地位平等,即当事人应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完全处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第三者也不得干涉劳动合同的订立。 47.协商一致原则(p90):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并对相互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48.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p91):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遵循的步骤或环节,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9.要约(p91):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50.承诺(p92):是指受要约人对劳动合同的要约内容表示同意和接受,即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表示赞成。 51.劳动合同成立(p93):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 52.劳动合同生效(p93):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的起始时间。 53.劳动合同的内容(p97):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 54.法定条款(p97):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55.劳动合同的履行(p102):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实际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劳动过程才能顺利实现。 56.劳动合同的变更(p104):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57.劳动合同的终止(p105):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出现,当事人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58.劳动合同的解除(p106):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59.双方解除(p106):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加以限制。 60.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p110):是指用人单位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61.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p111):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62.集体合同的内容(p130):是指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规定,它集中反映在集体合同条款中。90R,Y6-x}Op`R%+ [转 贴 于 我 的 学 习 网 自考成考自学考试指导 HTtp://wwW.gzU521.coM)90R,Y6-x}Op`R%+ 63.集体合同的变更(p131):是指集体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增减或修改。 64.集体合同的解除(p131):是指集体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65.集体合同的终止(p131):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所确立的法律关系的消灭。 66.就业前职业培训(p140):是指对尚未从事社会劳动而有从业意愿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能力的开发和职业技能的教育。 67.就业训练中心(p142):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业训练实体。 68.职业技能标准(p145):是指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的,劳动者从事或将要从事特定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预期目标。 69.职业技能鉴定(p145):是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 70.工资分配原则(p151):是由法律吧确认的贯穿于工资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包括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原则、宏观调控原则、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原则。 71.按劳分配原则(p151):是指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劳动者应当获得的工资额。根据该原则的要求,劳动者工资收入的高低只取决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劳动者提供了相同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就应当获得同样的工资收入,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72.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p152):是指国家对全国工资总额从宏观上进行调节和控制,确保工资总额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协调。 73.工资形式(p166):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我国相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 74.计时工资(p166):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 75.计件工资(p167):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76.津贴(p168):是辅助工资形式的一种,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 77.特殊情况下的工资(p168):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在非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78.休息休假时间(p174):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是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狭义的休息时间仅指劳动者的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探亲假休息时间和年休假休息时间则称为休假。 79.工作日(p176):是指法定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80.缩短工作时间(p177):是指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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