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一、运输合同
(一)客运合同
尽力救助义务。
客运合同,承运人承担高危作业的无过错责任。
随身财物的过错责任。
(二)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承运人有三项免责事由。货运合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货物损失与运输费用属于分担。单式联运强调的是连带责任;多式联运强调的是确定责任主体和法律适用。
二、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一)保管合同
无偿保管人是轻过失免责;有偿保管人要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贵重物品事先未声明,可按一般物品赔偿,不是必须按一般物品赔偿。
(二)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的考点主要在仓单。
三、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一)委托合同
委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委托有转委托。
(二)行纪合同
行纪人独立承担责任。多卖钱归委托人;少花钱归委托人。
行纪有介入权(形成权)。特定物不得介入的规则。
(三)居间合同
居间有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报酬与费用有所区别。
第二十六章 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是要式合同
二、成果的归属
三个比较:
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的比较。
委托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委托作品的归属的比较。
合作技术成果的共有归属中,有免费使用和一票否决制。与合作作品的比较
其他技术成果的归属,谁完成归谁。
三、技术转让的有关问题
技术转让有独占、排他和普通实施许可,受让人的权利是由大至小。
技术转让侵权责任的承担。
四、《技术合同解释》的有关规定
15、23条。
第二十七章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一、不当得利
(一)含义
不当得利是损人利己,反射利益不损害他人。
不应当得到的得到了;应当支出的没有支出。
(二)分类
不当得利分为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中有侵权型不当得利,这就发生竞合问题。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
不当得利首先是返还原物,原物不能返还,则返还利益。
善意与恶意。
二、 无因管理
(一)含义与要件
无因管理是(无法律义务的人)主观为他人、客观为他人。缺少主观要件为不真正无因管理:缺少客观要件是幻想管理。
(二)几个考点
无因管理一可兼为自己利益;二是目的不达成立不受影响;三是轻过失免责;四是必要费用要返还;五是无偿行为;六是事实行为。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一、结婚的条件
结婚有男女、年龄和血缘条件。
二、无效与可撤销的婚姻
无效判决不能上诉,撤销只有胁迫,撤销的一年的起算为客观标准。
三、离婚
离婚可有精神损害赔偿。
四、夫妻财产
财产“三位一体”: 个人所有、共有、分别所有。
无效及被撤销的婚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
对外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债务,有证据的除外。
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