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网考试学习资料

Gzu521.com

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方法及应试策略讲义(7)

司法考试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8-3-11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Gzu521.com我的学习网

2.某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2004年不定项)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和合宪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答案】bcd

【释疑】我国不存在司法审查制度,故a错。根据《立法法》第78、79条规定b正确;根据《立法法》第90条规定,cd正确。

 

十四、法律解释

1.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2003年单选 )

a.扩大解释                  b. 文法解释

c.目的解释                  d. 历史解释

【答案】c

【释疑】扩大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意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意更广的解释。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语言学意义上说明法律规范的含意。目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立法目的出发来解释法律。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新旧法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意。

本题中,公园的规定的目的无非是保证公园花木的正常生长,因此应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而非禁止一切攀枝摘花的行为。这种解释属于目的解释。因此,c项正确。依据文法解释和历史解释的意义上来说,本题的解释不属于文法解释和历史解释。而并非一切攀枝摘花行为都是无故毁损整株花木的行为,故本题的解释作出了比字面含意更窄的解释,属于限制解释而非扩大解释。因此,a、b、d三项错误。

 

2.《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条款作出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多选)

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

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

【答案】bd

【释疑】体系解释,也叫做逻辑解释或系统解释。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它法条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释。很明显法官甲并没有进行体系解释,它是从立法者的意图出发对法律的含义进行解释。故a错。

目的解释,从制定某一部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相对于其他几种解释方法,目的解释赋予解释者更大的自由解释空间;目的解释的方法可以帮助人们发现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道路,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法官乙的解释明显属于一种目的解释。故b正确。

“仿真手枪是否枪”,这个问题的回答,深受回答者所持价值观的影响,因而不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故c错。

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故d正确。

 

3.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2005年单选 )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答案】c

【释疑】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的不同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所谓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而正式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又可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种解释。对于这里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应作狭义的解释,即特指一种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法律约束力。依《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因此,a、d两项正确,不选。

依《立法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b项正确,不选。

依《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故司法解释不具有和法律同等的效力,也就不具有和立法解释相同的效力。因此,c项错误,当选。

 

4.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不同的法律解释其效力也不同。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那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2002年多选)

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法律规定业已修订,需要定义其相关内容的

c.法律制定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d.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答案】ac

【释疑】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依《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因此,a、c两项正确。而b项的“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已经不是“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了,而是进行新的立法,属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权限;d项的“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也不属于“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以“通过研究法律文本探究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不属于法律解释的范畴。因此,b、d两项正确。

 

5.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多选)

  a.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b.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

c.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 d.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

【答案】bc

【分析】陈某与公安机关之间形成了纵向的行政处罚法律关系。法官甲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及时查处案件的规定体现了法律的程序性。法官乙对法律的及时不具有普遍的效力因而属于一种任意解释。我国的司法解释具有特定的含义,它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法律的解释。

上 一 页 下 一 页
8页: 第 [1] [2] [3] [4] [5] [6] [7] [8]

责任编辑:gzu521

资格考试分类
司法考试
报关员考试
报检员考试
外销员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
秘书资格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
证券考试
保险考试
物流师资格考试
商务师考试
项目管理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考试
电子商务师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执业护士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其他考试
分类推荐信息
更多...
大类最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