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 州 学 习 网 |
|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姜殿军) 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在回答一位网民的问题时表示,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时,11个类别专业不允许进行跨省调剂录取。 针对2007年教育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不能跨省份调剂的政策,王旭明强调,2007年12月,教育部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明确,为保证培养质量,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外,其他类别专业禁止异地办学,不允许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G\XRAT;(!i5; [ 本 资 料 来 源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考研一方同等学历/在职硕士 http://Www.gzU521.com ] G\XRAT;(!i5; 据了解,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还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艺术硕士(mf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类别专业。 王旭明说,制定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规范办学。教育部已经明确规定,禁止院校异地办学。考虑到考生均为在职人员,要兼顾工作,就近入学,不宜异地就学,所以教育部做了这样的规定。针对由于招生院校分布导致考生无法调剂等实际情况,教育部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对个别矛盾较突出的招生单位,追加了部分招生计划,希望有关专业学位的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招生院校及时发布招录调剂信息,协助考生做好有关调剂录取工作,也希望有这方面问题的考生,与自己所被录取的学校及时联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调剂。 另据了解,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5日。 |
责任编辑:gzu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