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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1.法律监督通常可作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监督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个人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狭义的法律监督则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对法的创制和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由此可见,不管是广义的法律监督还是狭义的法律监督,都包括三个方面,即由谁来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这三方面分别是法律监督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具有权力性、外在性、强制性的基本特征。 sJ ULsQ5DRnM7 d~ [ 本 资 料 来 源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考研一方法律硕士 http://Www.gzU521.com ] sJ ULsQ5DRnM7 d~ 2.法律监督的种类。法律监督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二、法律监督体系 1.国家监督,由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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