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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d 4.a 5.a 6.b 7.b 8.b 9.d 10.d 11.b 12.b 13.c 14.a 15.d 16.d 17.d 18.c 19.c 20.b 21.c _{IZt?*AK [ 此文转贴于 贵 州 学 习 网 考研一方法律硕士 http://WWW.gzu521.COM ] _{IZt?*AK 22.d 23.d 24.b 25.d 26.a 27.d 28.c 29.c 30.b 31.b 32.b 33.b 34.d 35.c 36.a 37.a 38.c 39.b 40.c 41.c 42.a 43.b 44.c 45.d 二、多项选择题 46.ad 47.bc 48.ac 49.abd 50.bd 51.bcd 52.abd 53.ab 54.abc 55.abcd 56.abc 57.abd 58.ad 59.abcd 60.acd 61.abcd 62.abd 63.ad 三、简答题 64.答案要点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悟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65.答案要点 (1)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 (2)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是由1978年宪法首先确认和建立的。1982年现行宪法再次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3)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与我国的宪法体制是相吻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使得宪法解释具有立法性质和普遍的约束力,也使得宪法解释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而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比其他国家机关更了解宪法的原意和精神。 (4)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还存在一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缺乏具体的程序,应当建立和完善具体的解释程序,将宪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化。 66.答案要点 (1)作为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体例上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模式,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 (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罚金、拘役、徒刑和死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 (3)采纳西方近代法律原则和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删除了旧律中八议、十恶等名目,增加了一些新的罪名。 (4)律文后附有《暂行章程》五条,保留了一些亲属相犯之类的封建性条款。 四、分析题 67.答案要点 (1)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属于部门规章(考生答行政规章也正确)。 (2)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范围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即作为或不作为的具体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部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为假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为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和“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是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考生运用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论进行正确分析,也应给分。) (3)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则”;从“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命令性法律规则”;因为禁止性法律规则和命令性法律规则可以合称为“义务性法律规则”,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总体上属于“义务性法律规则”。 (4)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行政法,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68.答案要点 (1)某市政府有权做出限行摩托车的规定。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管理和协调的职能。道路交通及车辆等事项属于行政机关的管理范围。市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 BN?JEO=b[ [ 本 资 料 来 源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考研一方法律硕士 http://Www.gzU521.com ] BN?JEO=b[ (2)公民甲某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公民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必须首先获得当地公安机关的许可,并按照被许可的事项进行。公民甲某擅自联合群众到市政府门前游行示威,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应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民甲某对市政府关于限行摩托车的规定有意见,可以向市政府提出批评或建议;也可以直接向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书面建议书,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还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意见。 69.答案要点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同居相隐不为罪的法律规则。(考生答“亲属犯罪容隐”或“亲属相隐”原则,也正确)这一原则是以儒家“父子相隐”思想为渊源的,并由西汉时期“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发展而来。 (2)对犯谋反、谋大逆及谋叛罪者,禁用此律。可见在“忠”、“孝”不能两全时,维护皇权和封建统治便被置于首要地位。 (3)唐律的这一规定,是儒家学说入律和唐律以礼为准绳的突出表现,旨在维护封建纳常伦理和家庭制度。 五、论述题 70.答案要点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知识或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影响。 第一,就法律意识与法治的关系而言,培养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就此论断进行正确论述。 第二,在法的制定中,法律意识起着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作用。联系我国立法实际进行正确论述。 第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执法和司法中正确适用法律的思想保证;联系我国执法实际进行正确论述;联系我国司法实际进行正确论述;联系我国法律监督实际进行正确论述。 第四,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全社会成员遵守法律的重要思想保证;联系我国守法实际进行正确论述。 第五,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而社会成员较高的法律文化素养是法治国家的条件之一。对此论断进行正确的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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