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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辅导]理解“充要条件”具体概念

高考数学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7-2-1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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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要条件”是数学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概念。

  (1)先看“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当命题“若p则q”为真时,可表示为p => q,则我们称p为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这里由p => q,得出p为q的充分条件是容易理解的。 但为什么说q是p的必要条件呢? tOb4D?,Nyh~l {w [ 本 资 料 来 源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高考频道高考数学 http://Www.gzU521.com ] tOb4D?,Nyh~l {w

  事实上,与“p => q”等价的逆否命题是“非q => 非p”。它的意思是:若q不成立,则p一定不成立。这就是说,q对于p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是必要的。

  (2)再看“充要条件”

  若有p =>q,同时q => p,则p既是q的充分条件,又是必要条件。简称为p是q的充要条件。记作p<=>q

  回忆一下初中学过的“等价于”这一概念;如果从命题a成立可以推出命题b成立,反过来,从命题b成立也可以推出命题a成立,那么称a等价于b,记作a<=>b。“充要条件”的含义,实际上与“等价于”的含义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命题a等价于命题b,那么我们说命题a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命题b成立;同时有命题b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命题a成立。

  (3)定义与充要条件

  数学中,只有a是b的充要条件时,才用a去定义b,因此每个定义中都包含一个充要条件。如“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叫做平行四边形”这一定义就是说,一个四边形为平行四边形的充要条件是它的两组对边分别平行。

  显然,一个定理如果有逆定理,那么定理、逆定理合在一起,可以用一个含有充要条件的语句来表示。

  “充要条件”有时还可以改用“当且仅当”来表示,其中“当”表示“充分”。“仅当”表示“必要”。

  (4)一般地,定义中的条件都是充要条件,判定定理中的条件都是充分条件,性质定理中的“结论”都可作为必要条件。

责任编辑:gzu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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