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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0日电(记者杨立新)今年考取省外高校的贵州贫困生,可以优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日前,贵州对去年开始实施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规范,在放贷对象、放贷比例及金额、放贷方式及时间、利息支付等方面作了细化。 为了保证每一位考上大学的贫困生有学费上学,有路费上路,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农村信用联合社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信用社优先为当年考取省外普通高校的贫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家庭所在地距就读学校200公里以上、考取本省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由于基层信用社对政策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各地贷款难度和放贷金额出现较大差距。这次政策细化将每年获贷学生人数限制在占当年被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总数的10%以内,考取省外高校学生每生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省内高校学生不超过2000元。 联合下发的通知还规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放贷方式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15日至9月30日。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学生毕业当年的8月1日起开始全额负担贷款利息。 据了解,贵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由贫困生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负责。由于助学贷款扩展了正在改革试点的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范围,信用社表现出了充分的积极性,在2004年考上大学的贵州籍贫困新生中,共有2156人获得贷款,发放金额超过1176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成为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补充,使贵州真正做到了“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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