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接省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通知,现将200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成绩公布,请登陆贵州建设信息网(www.gzjs.gov.cn)查询。
200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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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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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价 工 程 师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 |
120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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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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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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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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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100 |
60 |
附:2007年造价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
请合格人员于2008年1月11日--1月24日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交)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交准考证复印件及一张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审核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
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20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