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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程量计算的顺序 1.2.1 单位工程计算顺序。 1.2.2 单个分项工程计算顺序。 1.2.3 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1.2.4 工程量计算的注意事项 2 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第二节建筑面积计算 一、建筑面积概念 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面积之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总和。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墙体、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作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水平平面面积,即外墙勒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的计算与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要确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以及与此相应的计算公式。也就是说,哪些范围应该计算面积,哪些范围不应该计算面积,这是一个重要知识点。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具体有三项规定: (1)建筑物的勒脚及装饰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是指厂房、剧场、礼堂等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首层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3)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 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的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计量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 一般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如下: 1.场地平整 [ 适于建筑场地厚度在上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2。 2.挖土方 [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标高以上的挖土]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挖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地面标高到基底标高),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3.管沟土方 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乘管沟宽度,再乘平均深度,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此处和 清单规范不同,应按长度计] 有管网管沟设计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的管沟宽度和深度应为:单管直埋宽度按管外径计算,深度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地面的平均标高计算;多管道同一管沟直埋宽度按多管水平投影最大宽度计算,深度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地面平均高度计算。采用单管直埋和多管同一管沟直埋,招标人应在清单项目中进行描述。管沟放坡,接头处加宽工作面及其他措施(如支挡土板等),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考虑在报价中。 (二)石方工程 一般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如下: 1.预裂爆破 :[是指为降低爆震波对周围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影响,按照设计的开挖边线,钻一排预裂炮眼,炮眼均需按设计规定药量装炸药,在开挖区炮爆破前,预先炸裂一条缝,在开挖炮爆破时,这条缝能够反射,阻隔爆震波。]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总长度计算,计量单位为m。如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或爆破石块有直径要求时,投标人应考虑在报价中。 2.石方开挖[石方爆破的超挖量,应包括在报价内]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三)土石方运输与回填 一般土石方运输与回填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如下: 1.土石方运输 土石方外运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回填土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土方回运体积。计量单位为m3 2.土石方回填 (1)场地回填: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2)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墙基、柱基、管道基础体积以及基础垫层),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四)基础排水降水 基础排水降水:按设计图示降水区面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2。 注:在计算土石方工程量时,土石方计算规则是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爆破超挖量及采取其他措施(如支挡土板等),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考虑在报价中;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冲击波时,可按预裂爆破清单项目列项,招标人应在清单项目中描述为 “减震孔”。基础排水降水是指基础土石方开挖和基础砌筑、浇筑时的明排或井点等的排降水,如排地表水时,应考虑在相应的土石方开挖项目中。 [减震孔——与预裂爆破起相同作用,在设计开挖边线加密炮眼,缩小排间距离,不装炸药,起反射阻隔爆震波的作用。] 二、地基与桩基础工程 (一)一般桩基础 一般桩基础按设计图示桩长度(包括桩尖)尺寸计算,计量单位为m。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砂石灌注桩、灰土挤密桩、水泥旋喷桩等。 (二)地基与边坡处理 1.打(拔)钢板桩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计量单位为t。 2.地下连续墙 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厚度乘槽深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3。 3.地基强夯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2。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打试桩、送桩、接桩、凿桩头、打斜桩等,应根据设计要求考虑在报价中;混凝土灌注桩成孔方式(人工挖孔、钢管成孔、机械钻孔),由设计文件确定;混凝土灌注桩的充盈量和扩大头的体积,应根据地质情况和设计规定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人工挖孔桩的桩护壁、钻孔桩固壁泥浆和泥浆池、沟道砌筑拆除以及泥浆装卸运输,由投标人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考虑在报价中;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制作安装、地下连续墙钢筋网制作安装,按本章“钢筋工程”相应项目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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