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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这是大纲要求了解的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大体上有以下四类: 1.工程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等) 2.设计文件 “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因此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无疑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这类文件一般是针对行业、不同的质量控制对象而制定的技术法规性的文件,包括各种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 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概括说来,属于这类专门的技术法规性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四类: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其他行业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 (2)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1)有关工程材料及其制品质量的技术标准。 2)有关材料或半成品等的取样、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或规程等。 3)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识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等。 (3)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 (4)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 三、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设计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课下学员们看一下教材51-52页图3-3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附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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