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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13条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5%。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λ≤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第11.4.14条 框架柱的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柱截面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中的最大值。一、二级抗震等级的角柱应沿柱全高加密箍筋。 第11.4.15条 柱箍筋加密区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中的较大值;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300mm。此外,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当采用拉筋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封闭箍筋。 第11.4.16条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和框支柱,其轴压比n/(fca)不宜大于表11.4.16规定的限值。对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柱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框架柱轴压比限值表11.4.16来源:www.gzu521.com
第11.4.17条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ρv≥λvfc/fyv(11.4.17) 式中 ρv--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筋率,按本规范第7.8.3条的规定计算,计算中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当强度等级低于c35时,按c35取值; fyv--箍筋及拉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λv--最小配箍特征值,按表11.4.17采用。
2框支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最小配箍特征值应按表11.4.17中的数值增加0.02取用,且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1.5%; 3当剪跨比λ≤2时,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箍筋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1.2%;9度设防烈度时,不应小于1.5%。 第11.4.18条 在柱箍筋加密区外,箍筋的体积配筋率不宜小于加密区配筋率的一半;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对三、四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d,此处,d为纵向钢筋直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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