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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掌握的内容 1.土地利用的涵义 2.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矿藏、景观和位置等。 经济因素经济规模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演进, 以人力、物力、财力形式表现的经济条件的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利用的物质力量。 经济上是否可行,决定了土地是否可持续利用。 社会因素:制度、人口、法规、政策、教育、技术乃至风俗和宗教。 一个好的土地利用方案应该是:自然因素适宜,经济因素可行,社会因素容许。 3.土地合理利用的准则 是否在土地利用中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是否在土地利用中取得最佳的生态效益 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4.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是以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核心,以最佳综合效益为目标,依据土地自然地理特点、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用地需求,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整治、保护所作出的具体部署和安排。 5.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 控制 协调 组织 监督 6.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 分析土地利用问题 明确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 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7.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土地调查。 土地评价。 土地供求预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编制 土地利用布局 建设用地规划 农用地规划 未利用地开发规划 土地整理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土地保护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的可行性研究与方案评价 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编制 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8.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按规划时限不同, 长期规划:年限达10年以上 中期规划:年限5—10年 短期规划:年限小于5年,中期规划介于二者之间。 按规划范围划分: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个层次。 按自然区域范围或经济管理区域范围进行不同层次的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 按规划性质划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9.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从全局的、长远的利益出发,对区域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整理、复垦、保护等进行统筹安排 1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意义和作用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层次体系 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其中全国、省级、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宏观控制性规划,根据对土地利用加强宏观管理的要求,重点在于强化规划指标控制和政策指南;县、乡级规划是实施性、管理性规划,重点是把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落实到土地空间上,即划定土地用途区、编定土地用途。 各层次之间,可以根据需要,按自然区划或经济区域,进行跨省、跨市县、跨乡(镇)的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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