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学习网—属于你的学习中心 |
|
(一)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参加质量初中级考试的人员,其在2000年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二、工作年限计算。根据浙人专[2002]74号文件: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时间的总和。 |
责任编辑:gzu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