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网考试学习资料

Gzu521.com

07年CPA《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三)(3)

注册会计师考试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7-8-15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贵 州 学 习 网

  200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练习题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取消了下限,仅作了50人以下的上限规定,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上下限之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答案:b

  解析:根据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者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 股票只能对社会公众发行。

  4. 答案:c

  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 得抽逃出资;(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的,创立大会在法定期间内召开后,认股人不得抽 回股本。

  5. 答案:d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有条件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

  6. 答案:b

  解析:依照规定,股东不按照《公司法》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 答案: a

  解析: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因此本次转增股本最多不得超过: (3000-x)/6000=25%,则x=1500万元。

  8.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9.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 乙、丙,因此正确答案为b。

  10.答案:c

  解析:《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1.答案:a

  解析: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12.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 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UdXw!!`;\~@]Sr32X][此 资 料 转 贴 于 学 习 网 财会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HtTp://WwW.GzU521.CoM]UdXw!!`;\~@]Sr32X]

  13. 答案:c 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4. 答案:c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和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答案:abcde

  解析: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答案:abd

  解析:c项错在“股东一旦交付出资”就不得抽逃出资。正确的命题应当是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4.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附则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5.答案:abcd

  6.答案:abd

  解析:《公司法》具体规定有五种情 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 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股份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 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根据上述规定,不难发现c选项是错误的。

  7.答案:acd

  解析:公司的监事其 监督对象包括董事,所以监事不能担任董事。 因此, 选a、c、d

  8.答案:abc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共分七项。本题 四个选项都是监事会的职权。

  9.答案:acd

  解析:对于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包括因犯某 种罪判处刑罚和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上述职务:因破产或 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时间未逾3年,不得担 任上述职务;对企业破产负有责任和个人所负 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10.答案:ab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1.答案:abcd

  解析:新公司法删除了关于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

  12.答案:ab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 权,d选项是经理的职权,故选a、b、c。

  13.答案: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4. 答案:abc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a、b、c选 项是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而d选项是董事 会行使的职权。

  15.答案:abc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行使部分股东权利,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16. 答案:abc

  解析:“d”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17. 答案:ac

  解析: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8.答案:ac

  解析:根据《公司法》对某些涉及股东根本利益的事项的表决作了特别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9.答案:acd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的职权。

  20.答案:bd

  解析:要注意与股东大会职权的区 别。b选项所述内容属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 而非董事会的职权;d选项的违法之处在于,仅 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存档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由全体 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上一页 下一页
本文共4页: 第 [1] [2] [3] [4]

责任编辑:gzu521

财会考试分类
注册会计师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考试
注册税务师考试
精算师考试
ACCA/CAT考试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国际注册内审师考试
分类推荐信息
更多...
大类最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