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收入和利润
13.2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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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销售商品的计量及其账务处理
1.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代销方式(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
方式 |
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有无定价权 |
受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
视同买断 |
都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有 |
在卖出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 |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
|
收到手续费 |
无 |
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
(2)分期收款销售
①发出商品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每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③每期计算确认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3)预收款方式销售
在实际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预收款时
会计分录
①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②发出商品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售后回购
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而不是销售,因此不能认定收入
会计分录
①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按账面成本结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增值税率17%)
――应交消费税(售价×消费税率)
其他应付款(库存商品的售价-库存商品的成本-库存商品的售价×消费税率)
②将售价与回购价的差额平均计入各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③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按原结转的账面成本+当初出售时对应的消费税)
其他应付款(结转所有的贷方发生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价×增值税率17%)
贷:银行存款(购买价+购买价×增值税率17%)
(6)销售房地产
①自行开发自行销售的,等同于一般商品的销售;如果通过建造合同方式来实现销售的则参照建造合同方法来确认收入。
②房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不随法定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a、卖方根据合同规定,仍有责任实施重大行动;
b、合同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c、房地产销售后,卖方仍有某种程度的继续涉入。
在发生上述情况时,不能确认收入。
(7)现金折扣
(8)销售折让
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的类似于商业折扣,直接按折扣后的价款确认收入即可。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9)销售退回
分类 |
确认标准 |
会计处理 |
|
销售退回 |
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 |
无 |
将”发出商品”转回”库存商品” |
|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 |
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相应的现金折扣一并反转。 |
|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 (详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销售退回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 所退的货是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所售出的。 |
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来处理 |
(10)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
当商品的安装和检验是商品销售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时,应等安装或检验完毕后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安装或检验不影响收入的确认。
(11)附有销货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①在能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对不会退货的部分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而可能退货部分则需等待退货期满时方可认定收入。
②在无法预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应等到退货期满时或顾客正式接受商品时再确认收入。
(12)以旧换新销售。不能以旧商品的买价去冲抵新商品的售(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价,必须将其作为两笔业务反映。
13.4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13.4.1一般劳务收入的确认
1.对于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劳务,视同商品销售处理
2.对于跨年度的劳务,如果能够可靠估计三要素,则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处理。此三要素包括:
(1)合同总收入、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计量
3. 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
当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未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当年确认的成本=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
4。如果对此三要素无法可靠估计的,(这里所提及的无法可靠估计主要针对的是第二个要素,即款项能否收回无法可靠估计)应作如下处理:
(1)按能收回的价款作收入确认;
(2)按实耗的劳务成本作支出确认;
(3)二者差作当期损失认定。
13.4.2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关键要掌握这些特殊收入的确认时间)。
13.6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2、合同收入的构成及合同变更收入的确认条件
(1)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
①合同的初始收入
②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入不作为合同收入。
(2)合同变更收入的确认条件
①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索赔及奖励而增加的收入;
②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3、合同成本的构成及会计处理
(1)合同成本的构成
①直接费用
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②间接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取暖费、排污费等。
(2)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分摊方法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
(3)核算合同成本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①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不作为合同收入,而是直接冲减合同成本。
②下列各项费用,不计入合同成本,而是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a、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b、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c、企业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要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d、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4、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1)确认原则:
①固定造价合同的确认原则
当以下要素能够可靠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a、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b、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c、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确定
d、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的区分和可靠的计量。
②成本加成合同的确认原则
当以下要素的结果能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a、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b、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的区分和可靠计量。
③完工进度的确定
a、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b、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c、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
(2)特殊情况
如果上述要素无法可靠估计(这里所提及的无法可靠估计主要是指款项能否收回无法可靠估计),应作如下处理:
①按能收回的价款作收入确认;
②按实耗的劳务成本作支出确认;
③二者差作当期损失认定。
(3)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法
①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②当期确认的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③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期间预计损失准备。
注:在计算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应采用倒挤的方式处理,以避免出现误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总收入-以前年度确认过的收入;
最后一年的合同毛利=总收入-合同实际总成本-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第十四章 借款费用
14.1借款费用的内容
14.2借款费用的归属方向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且属于筹建期内发生的部分则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而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完。
3、既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又未发生在筹建期内的部分则计入各期损益列为“财务费用”(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
14.3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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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 件 |
大额辅助费用 |
汇兑差额 |
利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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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 |
一般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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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始资本化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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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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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停止资本化之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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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资产支出来计算资本化认定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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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其中:要特别注意两个时间点的认定:
1。如何确认开始资本化日
2.如何确认停止资本化日―――总的原则是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即可停止资本化。
最后,对于分批完工的要按以下原则来认定停止资本化点:
(1)分批完工,分别投入使用的,则分别停止资本化
(2)分批完工,最终一次投入使用的,则最终完工时认定停止资本化点。
14.6利息费用的资本化认定
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计算过程
利息资本化额=发生在资本化期间的专门借款所有利息费用-闲置专门借款派生的利息收益或投资收益
2、占用的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计算过程
(1)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σ(累计支出额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2)一般借款加权资本化率的计算
资本化率的确定原则为:企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只占用了一笔一般借款,如为银行借款则其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为公司债方式还需测定一下其实际利率;如果企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笔以上的一般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利率=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3)认定当期资本化额
每一会计期间一般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一般借款加权资本化率
3、账务处理
(1)长期借款筹款方式
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或应付利息
(2)公司债筹款方式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贷:应付债券--债券折价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或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