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网考试学习资料

Gzu521.com

注册会计师会计章节重点难点知识点二(1)

注册会计师考试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7-3-26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GZU521.COM学习网

  第二章 货币资金及应收项目应收票据的核算(掌握)

  1.收到票据 v:MUm+"HL[5 oD* [ 本 资 料 来 源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财会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 http://Www.gzU521.com ] v:MUm+"HL[5 oD*

  应收票据中的“票据”指的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收到应收票据,一般的会计处理是: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持有票据期末计息

  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应于期末(指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应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票据(利息)

  贷:财务费用

  3.应收票据收回

  (1)到期收回。票据的期限可按日表示和按月表示,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到期日的计算方法是:①按日表示时,应按实际经历的天数,算尾不算头;②按月表示时,如果是月份中间开出,则“日对日”;如果是月末开出,则“月末对月末”。收到票据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2)转让收回。背书转让购入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坏账的核算(掌握)
  1.坏账的确认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企业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C+Bk%S&)cEgA/HE 00[ 此文转贴于我的学习网财会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 http://www.Gzu521.com]C+Bk%S&)cEgA/HE 00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2.坏账的核算

  (1)坏账的核算方法一般有两种: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2)备抵法。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通常有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等。

  ①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转销的坏账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冲回多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3)坏账核算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下列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①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②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③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④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也应提取坏账准备,但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文共3页:第 [1] [2] [3]下一页

责任编辑:gzu521

财会考试分类
注册会计师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考试
注册税务师考试
精算师考试
ACCA/CAT考试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国际注册内审师考试
分类推荐信息
更多...
大类最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