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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7、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由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到国管局管辖范围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手续? 答:首先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办理转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下述资料,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转入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下载区”下载)并盖章; ②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开具的转出证明; ③调入单位开具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⑤学历、职称和身份证复印件; ⑥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⑦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15元。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 (注: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8、持有国管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果调离国管局管辖范围,到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出手续? 答:首先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区”下载)前两项内容,在表右上角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持下述资料,于每周二、四到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101室办理转出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表右上角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④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名称。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88393050或68316611---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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