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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上课讲义(五)(1)

会计职称考试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7-1-31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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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的效力 资料由朱荣振老师编写,电话0755—26184186。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注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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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b、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来源:www.gzu521.com

1.原则上合同订立,合同随即生效,但合同内容、行为是非法、违法的,则合同由始到终无效。(无效合同)

2.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生效的日期,日期没到,已经订立的合同尚未生效。

3.在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生效的条件,该条件还不具备,则虽然合同订立,但也没有生效。

4.有些合同按规定需要依法批准、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则登记之日为合同生效日。 来源:www.gzu52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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