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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欧洲地区增设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现将《 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οο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和《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具有中国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四)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免试条件: (一)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二)已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合格人员,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目。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提出申请,经全国考委会审核核准后,方可免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审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查询。 三、考试方式、时间与实施 (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二)考试时间:2007年1月26日至 28 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1月26日 下午2:00—5:00 审 计 1月27日 上午9:00—11:30 税 法 下午2:00—5:30 会 计 1月28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以上时间均为比利时当地时间) (三)试题文字使用中文简体字。 (四)答题应使用中文,简、繁体不限。 (五)考试地点: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收费及方式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登录中注协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一)考试代理机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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