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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问题解答(1)

会计职称考试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06-11-8   【字体: 】   来源:Gzu52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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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容:    您好,档案号和身份证号是实现考生两年成绩合并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填涂档案号,只有身份证号.能否实现两年成绩的合并?谢谢。
解答
答:按规定你应当将两个号码都正确地填涂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上,如果只填一个身份证号,从技术上讲,可以从数据库里找到你,并给你补上档案号,即可以实现两年成绩合并;但万一身份证号填涂有误,计算机系统会将你确认为新考生,就无法实现两年的成绩合并。

问题
内容:    去年我在河南省某地区报名,2006年过一门,今年想转到郑州市报名考试,请问如何办手续?
解答
答:对于省内跨地区报考,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不过你在今年报考时,一定要将身份证号和档案号填写正确。


问题
内容:您好,请问:我在实务考试中把主观题的答案答错了地方,答题位置都往前移了,答错地方会扣分吗?谢谢。 
解答
判卷人员会尽量找到相应的答案,如果你将相应题的答案标识得比较清楚,判卷人员找到相应的答案后,你不会因此扣分。

问题
内容:我在考试前不慎将准考证丢失了,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补证手续?
解答
考生在考试前丢失准考证,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准考证事宜。

问题
内容:在主观试题答题时,对于需要用红字反映或处理的数字,我用红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考试成绩会作废吗?
解答
使用红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答题违反了会计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考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相应的考试答案按无效处理,如第四款规定,“对于主观试题,考生未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而使用其他书写工具答题的。”对于主观试题答题时,遇到需要用红字反映或处理的数字,考生可使用允许颜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对这些数字用“—”表示,或在数字外用“()”表示,或在数字后加“(红色)”表示。

问题
内容:我在考试前两天丢失了身份证,我怎样才可以参加考试?
解答
丢失身份证后,你需要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发证部门联系办理补发身份证手续,如果时间紧张,可由公安机关为你办理临时身份证。

问题
内容:我朋友今年参加考试时用涂改液修改答题卡上的错误信息,这样会不会影响他的考试成绩。
解答
用涂改液修改答题卡信息是违反会计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了考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相应的考试答案按无效处理,如第七款规定“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使用涂改(修改)液的”。


问题
内容:我去年通过了中级资格两个科目的考试,今年又通过了另外一个科目的考试,可是我在今年报名时,忘记填涂档案号,身份证号也填错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领到合格证书吗?
解答
档案号和身份证号是实现考生两年成绩合并的必要条件。你没涂档案号,身份证号也填错了,考试管理机构无法将你两年的考试成绩顺利合并,你需要尽快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领取资格证书。你可持本人身份证和两年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档案号和身份证号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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