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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是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将免费向考生提供。 3、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会计考办联系。 联系人:魏晓惠、常琦 联系电话:861068552544(传真)、861068552546(传真) 8613911112091、8613911112092 电子邮箱:weixiaohui@mof.gov.cn changqi@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财政部会计司 邮政编码:10082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4、上述日期和时间中,除考试时间为法国当地时间外,其余均是北京时间。 本文共2页: 第 [1]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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