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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因钢材质量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甲建筑公司据此申请仲裁,请求对方赔偿钢材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因乙钢厂强行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裁决确认钢材合格,同时裁决解除合同,双方不再履行,乙钢厂赔偿因强行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上述情况下,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条款约定的范围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b、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条款为由,申请裁定不予执行,法院据此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 c、如当事人未申请裁决不予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也应当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 d、当事人如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裁定不予执行,法院均应驳回,理由是本案具有仲裁条款,裁决未超出该合同的范围 3、假设本案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甲建筑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乙钢厂申请撤销该裁决,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执行 b、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c、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1、(abcd) 2、(abc) 3、(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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